《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公布施行

2018-08-03 15:37  来源:多彩贵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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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彩贵州网讯(席芬芳)8月2日下午,贵州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在贵阳闭幕,本次会上,审议批准了《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将于2019年1月1日公布施行。

  据悉,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于2016年正式启动《条例》的起草工作,并于同年底形成《条例》初稿。2017年,《条例》先后经过立法咨询专家讨论和专题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议的多次审议,及省人大民宗委2次召开论证会进行论证,十易其稿后,《条例》(草案)已基本成熟,于2018年1月9日经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报省人大常委会,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对《条例》及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的审议结果报告进行审议。

  省人大民族宗教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永胜在会上作《条例》审议结果的报告时说:“沿河具有悠久的种茶历史,古茶树资源丰富、分布面积广,有较深厚的茶文化底蕴,被中国茶叶流通协会认定为‘中国古茶树之乡’。沿河为促进茶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大对古茶树及其后备资源的保护力度,妥善解决在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和问题,促进茶产业与旅游、文化等产业融合发展,提高沿河古茶的知名度和附加值,促进农民增收,助推脱贫攻坚,实现同步小康,结合实际制定该《条例》是必要的。”

  省人大常委会各组成人员在审议《条例》时认为,《条例》文本的语言表述精简、逻辑严谨,不违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不违背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体现了国家法制的统一,符合当地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在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上,《条例》以获赞成票满票批准通过。

作者: 编辑:杨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