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打鼓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然而,霍山县一乡村的亲兄弟两家却因一块茶地发生矛盾,致使兄弟二人的妻子大打出手,造成一人受伤住院,最终弟媳诉至法院,双方对薄公堂。
原来,胡某兄弟二人两家是隔墙邻居,双方因茶地、修路的事情曾有矛盾,茶地位于哥哥的家边。2016年1月31日8时许,哥哥的妻子周某某用锄头在茶地边挖土,弟弟的妻子柳某发现后就上前阻止,双方发生争吵,柳某夺下锄头后,周某某即回自家厨房拿水瓢(铁制)向柳某身上泼水,泼完水回厨房时,柳某跟随周某某到厨房夺水瓢,在此过程中,双方发生打架,造成柳某头部受伤流血。后当地派出所民警赶到,柳某被送往霍山县一家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头部外伤、面部皮肤裂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住院6天后出院,花去医疗费3000元,医嘱为:休息半个月、定期复查、随访。双方经相关部门多次调解未果诉至法院,柳某要求周某某赔偿其医疗费等损失共计57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民的生命健康权依法受法律保护。本案中,原被告既是邻居又是家人,本应和睦相处,互帮互助,互谅互让。但双方因茶地、修路产生纠纷时,双方不能正确对待、冷静思考,以致争吵并使矛盾升级。周某某用水瓢泼水后,柳某追至被告家厨房内,以致双方在厨房发生争执打架,致柳某头部受伤流血住院,对此损害结果,周某某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柳某自己承担次要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周某某赔偿柳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300元。
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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