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责任大于天,食品安全无小事。当前制假售假等食品安全质量现象依然存在,危害及影响甚至上升至国家层面。企业生产经营应当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做实事,说真话,敢于敞开大门面对大众,面对监管机关,面对媒体说自己食品安全的。企业有这样诚信行为和理念,何愁企业没有好口碑?何愁产品没有消费市场?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也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引以为戒,坚强责任意识,为社会提供健康的食品安全产品。
对食品安全问题,监管查处绝不手软。6月9日,从国家食药总局关于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6年第22期)获悉,本次监督抽检的食品包括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酒类17类食品227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4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
抽查样品中,湖北省咸宁市崇阳县企业湖北一盅春茶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甜青茶,生产日期为2015年8月16日,不合格项目为稀土,标准为≤2.0mg/kg,实际检测为5.03m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该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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