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贵阳市品茗业快速健康发展,打造“黔茶飘香”文化旅游品牌,规范茶馆行业经营管理,培育一批文化内涵丰富、服务质量优良和起到示范引领作用的知名茶馆茶楼,根据《贵阳市促进品茗业发展实施方案》(筑府办函﹝2015)22号)、《贵阳市茶馆茶楼服务规范及星级划分评定细则》,制定《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及补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贵阳市行政区域内开设,并经营一年以上的各种不同经济成分的茶馆茶楼。
2.茶馆茶楼的等级划分根据经营场所面积、文化内涵、设施设备、饮品食品质量、服务品质为依据,划分为三个星级,即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星级越高,表示茶馆茶楼标准等级越高。
二、评定程序及制度
1.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工作,以《贵阳市茶馆茶楼服务规范及星级划分评定细则》为依据,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评定。
2.由各茶馆茶楼自愿申报,并按规范文本提交《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申报书》,由属地政府或职能主管部门推荐,报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下同)进行参与星级评定资格审核。
3.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专业评审委员会,按照《贵阳市茶馆茶楼服务规范及星级划分评定细则》及细化指标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综合评审,提出星级等次评审意见。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报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4.对评出的星级茶馆茶楼名单,在贵阳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门户网站、市级平面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正式获得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荣誉称号。对有社会质疑或举报的,评审委员会7个工作日内组织复审,15个工作日内将复审结果书面告知提出质疑或举报的个人或单位。
5.对符合星级标准与规范的茶馆茶楼,由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授予不同星级的匾牌及证书。等级标识牌应悬挂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向消费者明示。
6.获得星级茶馆茶楼荣誉的,从获得荣誉之日起,须继续从事品茗服务业两年以上,否则全额追缴补助资金。星级茶馆茶楼进行每年一次复检,对降低硬件和软件标准的实行降星和摘牌制。对采取欺骗手段获得星级称号和补助资金的,全额追缴补助资金。
7.对2年内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茶馆茶楼,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受理星级评定申报;获得星级荣誉后,在运营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所属等级将被立即取消。
三、评定机构设立及人员组成
1.设立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专业评审委员会。由贵州省内及省外专家、行业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由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选聘专业评审委员会主任和成员。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专家名录库,每年评定和复检时从专家库抽取参与评定人员。
2.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专业评审委员会人员5至7人,行业主管部门人员控制在3人以内,邀请纪检监察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但不在评审委员会人员之内。
3.每年10月份组织一次贵阳市茶馆茶楼星级申报评定工作,并对已获得星级茶馆茶楼荣誉称号的进行复检。
4.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专家库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人员与申报星级茶馆茶楼业主(包括股东)属于亲属关系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不得参与评定工作。
四、扶持政策
1.获得五星级茶馆(茶楼)称号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2.获得四星级茶馆(茶楼)称号的一次性补助40万元。
3.获得三星级茶馆(茶楼)称号的一次性补助30万元。
4.从三星上升为其它星级等次的,补助标准减除原所得补助金,获得补助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在我市旅游景区和旅游宾馆(饭店)设立推广贵州茶品茗场所的,视为“物爽贵阳”特色旅游商品店;同时达到《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要求》(GB/T26356—2010)标准的享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阳市加快旅游产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筑府发〔2013〕47号)文件的扶持奖励政策。适用时间从2015年起。
6.对从事品茗业的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申请“3个20万”的扶持政策。
7.执行《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意见》(筑党发﹝2014)29号)“文化创意产业”部分的扶持政策。适用时间从2015年起。
8.补助、奖励资金原则上当年兑现或跨年度兑现。
五、申报材料
申报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材料:
1.按规范文本提交《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申报书》,采用标准A4型(封面用白色铜版纸),封面落款为申报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
2.目录包括《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申报书》中所有资料。
3.《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申报表》(附后)。
4.关于××茶馆(茶楼)申请评定为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的报告。
5.企业今后的发展规划(包括在项目简介内,1500字以内)。
6.企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复印件、卫生许可等相关证照复印件,茶馆(茶楼)场景及能充分印证业绩的相关照片。
7.《贵阳市星级茶馆茶楼评定申报书》一式3份。
8.享受其它类别扶持政策的,分别按相关程序申报。
六、附则
1.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解释权属贵阳市品茗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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