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0日以来,在春茶大面积开采和生产的关键时节,我省各主要产茶地区,多形式地组织召开了贵州十大茶叶品牌新地方标准宣贯大会,开展贵州茶叶春天行动,把茶叶标准的宣传贯彻和质量安全保障提升到了铸造贵州茶叶品牌的战略高度。
据省茶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今春开始,根据省茶办统一部署,各级茶叶主管部门、茶叶企业、茶农多方努力,全方位推动“都匀毛尖”、“湄潭翠芽”、“绿宝石”、“遵义红”等十个品牌茶叶标准的宣贯工作。力推一芽一叶、一芽二叶为主的名优茶,真正做老百姓喝得起、放心喝的好茶,开启贵州茶从量变到质变的跨越时代。从3月10日截止到3月27日,全省各地召开宣贯会议16次,770家茶叶企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技术人员及当地茶叶主管部门、相关部门、各镇(乡)分管领导、茶办负责人1855人参加会议,发放资料2040份。
标准宣贯与生产实际相结合
3月20日记者在安顺市蚕种场采访时,恰逢2015年“安顺瀑布毛峰杯”首届手工制茶技能大赛暨“安顺瀑布毛峰”贵州省地方标准宣贯大会举行的头一天,布展现场大红布横幅和几公里以外大路口的喷绘已做好,晚上还在忙碌的安顺茶办徐英主任顺手就把3本《安顺瀑布毛峰茶加工技术规程》的小册子发给记者一行3人,记者注意到,这本由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15年2月15日发布的贵州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52/T1005—2015,于2015年3月15日起实施。徐英告诉记者,“我们正好通过现场宣贯、理论考试、制茶比赛等新标准学习宣贯与实际相结合的方式,让大家加深安顺瀑布毛峰茶新制定标准的认识,更加理解这次新修订的瀑布毛峰茶的产品特色和加工技术要求”。
3月24日上午,贵州贵茶有限公司在花溪久安乡九龙山茶园举行了首届“绿宝石杯”采茶技能大赛,在开赛前,贵茶公司牟春林总经理也在采茶现场向参赛选手以及采茶农民讲解了绿宝石绿茶一芽二三叶的采摘标准,之后以比赛的形式使绿宝石绿茶原料采摘标准化、规范化,更好地贯彻实施标准。随后,我省茶叶加工专家还在贵茶公司加工车间,为企业加工技术人员进行2-3天的绿宝石绿茶加工技术操作培训,先从理论上的讲解,再到实际操作,让标准更接地气,使绿宝石绿茶加工技术操作更规范、更标准。
让新标准看得见、可操作、能掌握
省茶办王家伦研究员告诉记者,此番我省各地在新地方标准的宣贯过程中呈现出以下特点:1、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省市县联动宣贯。各地党委、政府领导到会指导,茶叶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市场监管(质监、食药、工商)部门积极配合,茶叶企业(合作社)踊跃参与。省农委、省茶办常务副主任胡继承亲临主要产茶县湄潭、凤冈、石阡、思南等地,现场召开十大品牌茶叶新标准的宣贯情况座谈会,省茶办还派出指导组到各地指导标准宣贯工作,了解各企业对新标准的看法和各地的宣贯情况。
2、以标准宣贯为抓手,提升清洁化生产。抓住新标准的实施,加快了春茶生产以单芽为主转变为以单芽至一芽一、二、三叶为主,降低生产成本。推动大批茶叶加工户实施技改升级,实现清洁化、标准化生产,提升茶叶加工质量,提高企业QS认证比例。
3、标准文本宣贯与实物标准样品制备同步推进,助推茶叶品牌化管理各地以宣贯新标准为契机,抓住生产季节,开展各级别实物标准样品的制备。由企业正式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做出承诺,严格按标生产,才允许使用公共品牌。落实“五统一”措施(统一加工工艺、统一产品标准、统一宣传推介、统一包装监制、统一有偿使用),强化茶叶品牌管理。
4、宣贯形式多样,宣贯效果明显。各地结合生产实际,通过贯标与理论学习考核、采茶大赛、制茶大赛、实物标准样品审评相结合,让标准看得见、可操作、能掌握。
王家伦研究员告诉记者,最早将标准宣贯和生产实际相结合的遵义正安县,当地茶叶主管部门领导、工作人员、茶企、茶叶合作社人员于3月18日举办2015年春季茶园管理、采摘加工暨正安白茶标准执行和质量安全现场培训会,在正安县瑞溪镇三把车大面坡茶叶基地进行茶园管理现场观摩,到正安县金林茶业公司观看学习正安白茶茶青采摘和加工流程。强调了要严格按照“正安白茶”标准执行和加强茶叶质量安全管理,提升正安白茶茶园管理、采摘、加工技术水平。
找出问题,提出建议
王家伦说,在全省各地为期两周多的标准宣贯过程中,发现了一些问题,相关专家和单位也会根据各地不同情况给出建议,对比较突出的问题具体研究,逐步解决,真正提升我省茶叶标准化水平。
眼下还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标准知晓率有待提高,还需要加大宣贯力度。参与本次宣贯的企业虽覆盖了所有贯标企业,但占全省十大品牌生产企业的比例还不大。需要采取标准知识竞赛、标准进机关、标准到田间、标准进车间等措施推进按标生产,提高标准覆盖率。实物标准样品制备进度有待加快,还需要强力推进。
除都匀毛尖、瀑布毛峰已开展实物标准样品制备外,其他品牌还处于启动中。需要抢抓季节,在清明节(4月5日)前完成珍品、特级、一级实物标准样品制备,6月前完成二级、三级样品制备工作。包装无新旧标准执行过渡问题突出。
在新标准出台后,各品牌生产企业原有包装上的标准号、保质期等标识与新标准不符,如不用原有包装,将出现产品下架、新包装来不及印制等问题,增加企业营销成本;如用原有包装,又会出现市场上同一产品不同包装上新老标准标识冲突,带来市场监管查处和消费者投诉的风险。需要与质监、工商、食药等职能部门协商,出台标准实施意见,确定合理的新旧包装使用的过渡期,规避市场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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